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2-05-09 18:06:06
问题描述:
由于公司改制,我06年与一汽实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继续在原单位长春一汽实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做技术工作,由于在实业公司无法增员。07年1月公司让我与大地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工资由劳务公司转发07年12月末到期再没续签。2011年10月又同联合盛邦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为期2年的劳务合同,今年3月公司由改制裁员月31日解除合同公司现在只答应给3年半的经济补偿,最少还差2.5年的补偿,我应怎样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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