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属于非法占有吗?
更新时间:2012-05-08 13:21:25
问题描述:
我卖了1辆营运车,协议上写明是车的产权归乙方,我提供了营运证,买卖的时候也没有第三人,但是营运证属于行政许可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依具这个法律和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提供营运证这条属于无效的合同条款,根据物权法第十九章 占 有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我曾经多次通知过乙方让乙方归还营运证,乙方拒不归还,也没有根据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去法院申请诉讼解除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时候把车和属于我的营运证转让给他人。他这是属于什么?是属于非法占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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