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离职前需提前3个月,这样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2-05-07 11:22:13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与公司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时间是从2011年1月31日到2012年12月31日。但是合同虽然是从2011年1月31日开始的,可是我们知道2011年6月份才是签的可同,算是补签的。公司规定医保社保要满一年后才是给买。公司直到2012年1月份才是帮我买医保和社保。现在我想离职,但是公司说离职要提前3个月提出离职申请。现在我提前个1月提交离职申请,请问这样合法吗?我需要负违约金给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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