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的就业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更新时间:2012-05-04 17:12:30
问题描述:
我是**学校2012届应届毕业生,在今年的1月份与新疆**有限公司签了就业协议,协议上有我本人的签字、盖有学校就业专用章,协议中涉及到违约金事宜。现在不想去了,从新找了份工作,但学院要求必须先解除中泰那边的协议。**要求给2000元的违约金才予以解除协议,请问这2000元的违约金我该交吗?这份就业协议有法律效益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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