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公证吗?
更新时间:2012-05-03 15:04:5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现有一处房产登记在我父亲名下,且父亲承诺赠与我,但现在婚后老婆要求变更为我的名字(避免将来其他兄妹参与分割)、并且不同意书写“赠与协议”的形式,声明必须变更房产证!因订亲和结婚时我家里已耗费巨资,那么怎样才能避免将来----可能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时,女方又参与房产的分配?!由于是婚后更名的,必须要做财产公证吗?公证时女方必须在场吗?
另外,我家在农村,此房是农村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更名还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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