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
更新时间:2012-05-02 16:01:19
问题描述:
案情:2010年我在单位做业务,由于客户欠款,2011年我被开除,我把单位告上法庭,2012年我接到法院传票民事(委托合同纠纷),客户说我利用在单位做业务的时候拉走其货物并销售,未将此货款给B客户。
证据:1、由运输公司提供的我拉货的证人证言(编制出来的,没有我在现场的证据及相关的签字)
2、单位员工提供的证人证言(编制出来的,没有我在现场的证据及相关的签字)
3、由单位提供的客户买卖合同及我的辞职书(都没有我的签字)
单位和客户都很有钱,老板后台也很硬,他们编制此案件的目的就是想用法律弄死我,请各位律师给与指点!我该怎样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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