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赔偿费归谁?
更新时间:2012-05-03 08:42:2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农民,我的土地是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三十年不变。现在政府搞建设要占用本村一部分土地,本村共20多户人,占用土地的可能只有七户,开发商给予了一部分补偿,村委看到有钱拿,就把很多亲戚朋友的户口签回本村,并规定这个补偿费按人口均分,现在要求我们签字,我们不签,要求补偿费由土地承包都拿,村委就说重新分地,以达到钱均分的目的,请问村委这样做合法吗?土地补偿费该归承包都还是该由集体均分,又该怎么分,如果我们不签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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