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协义不一致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5-04 23:12:3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在4月6号晚上8.30被一台五十铃货车碰到脸部,眼睛下面过一点的地方。当时由于双方是认识的人,也报案了,双方也在交能事故认定书上签子,当时事故认定书上也写明甲方(司机)负全部责任,负责乙方医疗和受伤费用,事隔今天我看到目前的受伤费用甲方也付了,只是脸上现在留下难看的疤痕,我现在要求能否到美容医院作整容,但是甲方说整容不属保险医疗,不能整容,现在可以除了上述医药费外只能再以人道主义付给我2000块,还说如果我不答应可以去法院提出起诉。我现在要求对方付5千块,对方却说我要勒索他,说他能力就只能给2千块。请问我现在该怎样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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