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连续工作十二年,如果合同期满不续签如何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2-05-01 19:32:36
问题描述:
2000年6月到该外企工作,最后一次签3年,跨过十年期满,我没有主动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也没提出。
1)如果不续签,我可以如何要求赔偿。
2)如果续签,我可以主张签无固定期合同吧?
3)因2009年10月左脚趾骨骨折工伤,工伤休息4个月回来工作。但工伤后穿厚重工作鞋走路时间常,抬重物后左脚疼痛,后来也不能进行跳跃运动等,疼痛程度跟强度直接相关。我是否可以主张其他合适工作岗位或主张不续签同岗位合同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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