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事件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2-04-29 12:15:16
问题描述:
甲方说是自己能帮助我找工作还能帮我老公找一辆新的出租车,要去我老公交5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给乙方,说是可以退回的,由于对方说能帮我们找辆新的出租车,我们又上交出租车公司4000元人民币作为压金,如果违约不予退回,但这笔费用也是甲方所产生的。并要求我买华联购物券五千元人民币作为礼品送给乙方,说丙方一定给我们安排好工作,期间还要求我们请客吃饭共花费3000多元人民币,最早之前我们还给甲方两条中华和一摊烧酒,折合人民币1000元。到最后他所谓的乙方丙方都不存在,是他一个人设的局,我们共被他骗取18000人民币,去年我硬要去他退还我们钱,他不肯退。最后我说要去报警,他才不得已写了张8000元的假条,期限是2012年2月底还清,但到现在只还了3000元,还欠5000元,一直不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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