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利用职权
更新时间:2012-04-29 17:22:12
问题描述:
您好!我之前与一农村男了成婚,有身孕后去办准生证,得知他与前妻有两个孩子而我虽初婚未育也没权利当母亲。无奈之余,与其离婚,后与一相识很久的未婚男子成家,他了解一切,也接受(因我们皆为四十上的人,也身体不健壮)。但当地社区就是不许,定要把现下的孩子打掉才肯办准生证,说没有的话就过两人世界或领养,这些都是我及我父母难以接受的,所以请教您,我想维护正当的权利,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