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离婚协议有效吗?父母亲的权益怎样才能得到保障?
更新时间:2012-04-27 15:31:47
问题描述:
儿子、儿媳结婚12年多,(不要小孩)现在协议离婚,协议中没有提及到与父母亲协商共同出资(50%)购买的、并且已经共同居住了近3年的该套房产的分配问题,也没有涉及他们负有的共同债务问题,就把将要变卖房子房产权归属儿媳,变卖(140万元)的绝大部分归儿媳,儿子只要40万元(据说是用来还给父母亲)。他们协议登记后,双双自驾车去旅游。
由于07年购房当时,儿子(儿媳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与父母亲都没有经济能力单独购买房子,因此商议大家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居住,父母百年后,房产权归儿子;并商定:儿子负责养房(还房贷),父母亲负责养人(日常生活费用开支)。并在交纳购房定金(父亲交的)后,父母亲就实施了起“养人”的承诺,直到去年8月。入住后,他们因妹(有一小外甥女)一家人常常过来吃而矛盾,尤其是在父母亲处置一套旧房产,将钱(17万元)给妹妹交了购房首付款后,并以各种借口生事,把房子挂上网去卖,还故意不交房贷(后来由父母亲交了5个月),这一次没有卖成,现在就来采取“协议离婚”的办法,实现卖房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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