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当地居民发生争执,要求赔偿,犯了刑法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因非法经营逮捕的.犯的法严不严重?
更新时间:2012-04-25 20:22:06
问题描述:
我一个亲戚是从事废天那水回收的,在住处,因与当地居民发生争执,说是天那水淹死他的果树,要求赔偿,我亲戚当时不回复,居民生气地报了警,被当地公安派出所扣一辆蓝版货车,车箱上装有废天那水。现被关押在**市**看守所有十五天,拘禁书说,犯了刑法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因非法经营逮捕的.请问律师们,犯的法严不严重?如果判,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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