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因为对方不配合难以迁出
更新时间:2012-04-24 11:02:51
问题描述:
我们与2007年3月19日双方自愿在江汉区民政局解除婚姻达成离婚协议。
协议上约定孩子的监护权归我,男方每月付5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个承担50%,直至孩子大学毕业。
但现今男方未承担任何协议上约定的费用,并因对方不配合孩子户口迁出问题。我们双方私下协商不了,不知道是否可以到对方居住所在地法院起诉男方,通过法院解决这件事情。因为关系到孩子今后上学的问题。男方居住地是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请问所管辖的法院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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