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工资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2-04-25 12:33:57
问题描述:
您好,我辞职原因是公司一直给上保险,我以家里有急事为由离职;于2012年3月31日离职,是提前了一天(30日)提交了申请,并得到批准,31日正式离开了公司,之后在4月的7日做了工作的交接;我3月份是整月,工资是4576元,结果到4月21日才发的工资,而且工资只有518元说是3月份的22个工作日减去19天(合同上说是提前20天提出离职,我只提前了一天),请问这样扣工资合法、合理吗?我多次打电话给人事和老板一直都是不接电话,后来找种种理由拒绝结清,比如:当时有几个人也是因为公司不上保险一起走了就说是我忽悠他们走的,还以工作交接不详等一大堆为由,请问我能要回来我3月份的全部工资和之前的保险吗?都说去申请仲裁,我们都是打工的哪有那么钱去打官司啊,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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