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12-04-24 09:43:50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我在2011年3月20日与房主签订租赁房屋合同,合同规定租期为24个月,缴纳租金方式为年交,应于今年3月19日前缴纳2012至2013年房租,但我一直给房主打电话,她不接,(咨询移动等电讯公司,未接电话无通话记录)直至2012年4月19日接的我的电话 说来不了 4月21日我又打电话她还是说有事来不了,这两个电话都是我主叫她被叫,但是均无录音,因房屋租赁合同上写着 拖欠租金每天有1.5%滞纳金,且拖欠1个月以上 房主有权收回房屋 因她租给我的是毛坯房 我给她装修了 我想请问 如果她就是有意超过1个月以上不来 或收回房屋或要滞纳金 我该怎么办 如果打官司 我打的赢吗? 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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