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更新时间:2012-04-25 10:23:24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爸去年在一家三甲医院做结肠手术,术前发现结肠上有4颗息肉(赘生物) ,3颗距离较近,医生当时就给做了3颗(开腹做的部分结肠切除术),还有一颗瘤子没做,医生当时说术后恢复了再来做剩下的那一颗,还说那一颗只要在结肠镜下切除就可以,不需要再开刀。现在我爸准备来做剩下的那一颗,医生发现除了原来那一颗还长了其他几个小息肉,就给原来那一颗取了活检,其余的息肉摘除送了病检,病理报告是原来的那一颗是恶性的(结肠腺癌),其余的是息肉。现在不能在结肠镜下手术必须要再开刀。这次住院我们翻看了以前的病历,发现去年我爸出院的时候,最后的病检报告也就是最后的诊断已经是恶性的,也就是结肠癌,而当时出院的时候医生什么都没和我们说,出院医嘱也没有写让我爸什么时候复查,什么时候化疗之类的。以至于耽误我爸的病情,导致现在要再次手术。关于这种情况,我想咨询下他们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这次的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手术费、医疗费、药品费等等)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他们医院是不是该全部承担。非常感谢!请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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