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和他的谈话录了下来这算证据吗?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手腕处有一片淤青算证据吗?如果我接受赔偿算敲诈勒索吗?
更新时间:2012-04-18 22:32:05
问题描述:
前两天我和客户吃饭酒喝多了,出了饭店坐出租车我说去宾馆,他也上车说去他家,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二天早上发现我赤身裸体,他也赤身裸体,我们在一个被窝里,他搂着我,我发现下体很湿,发现他和我发生了性关系,起来我心里感觉到恶心就去洗了下体走了。到宾馆发现我老公在那等了我一夜,事情没有告诉我老公,我老公说他5点报了人口失踪案,110 说要等24小时才能立案。我们当天去办别的事了,下午我老公发现我被强奸了就主张报警,我怕丢人就没让报案,我老公跟他打电话邀他见面,把和他的谈话录了下来这算证据吗?对方提出经济赔偿,我老公不愿意接受,我现在可以告到他吗? 我能喝二两酒,那天我喝了大概有四两多,他脱我的衣服我不知道,当时我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反抗这算不算违背个人意愿?手腕处有一片淤青算证据吗?我老公当天晚上给他打电话他说我走了,有通话记录这算证据吗?如果我接受赔偿算敲诈勒索吗?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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