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合同条款算不算霸王条款?
更新时间:2012-04-19 12:50:34
问题描述:
跟某汽车4s店签了一份购车合同,其中合同第2条中这样写明: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火灾、战争、政令变更、罢工、车厂问题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双方自然解除合同并免息退还订金:但若乙方中途违约,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定(订)金。
该条款说明在甲方违约的时候可免息退还订金,但没说明双倍退还定金,但如果是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却写上了乙方却不能退还定(订)金,前后定(订)金产生违约不一致,算不算是霸王条款?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能不能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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