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故事纠纷
更新时间:2012-04-19 13:32:24
问题描述:
去年5月份,肇事者撞坏本公司电缆线一条,最后交警部门过来处理,他付全部责任。我方根据当时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定价2万元的清单向其索赔。肇事方拿清单去物价局定价下来,最后定价为2千6元。我本公司不服定价,至后同肇事者在物价局、交警部门3次协商未果。当时肇事方车辆被扣押至后他交付5000押金给交警部门把车辆提走。至后一直未处理此事,一直到今年4份,他通过交警部门找到本公司,协商下来他给予我们2000元此事算了结。当时肇事方给我们说一起在交警部门签定私了协议让其把5000元拿出后,他马上给予我们2000元。当时我与他在交警部门签订2份协议,协议类容是他已经支付2000元给我们,并此事处理完毕。但实际上他没有给我们2000元,并且现在我们追问他要钱故意回避我们。请问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我听交警部门说事故认定下来后1年未处理,也没有上诉法院,那过完1年后将不追究肇事方责任?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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