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支付了工人1万多元钱。我不出庭都可以,我想我本来就退股了
更新时间:2012-04-14 18:18:29
问题描述:
我和同学合伙开猪场,由于我没能力支付入股,就与他签了退股协议。他维修猪场房顶,叫我帮忙找人,我就介绍了我的学生给他,学生带着工人到猪场时,他没在猪场并且也还没准备材料,我的学生就打电话给他,他到猪场后就我的学生先做好准备,他去买石棉瓦。他离开猪场后,我的学生打电话给我说,工人从房顶上掉下来了,我听后马上叫他把人送到医院,我就急忙从学校赶到医院等他们,由于我的同学是外地人,对我们赤水不熟,我就陪他一起在医院检查,动手术时,他支付了工人1万多元钱。现在工人到法院告他和我,当时我请律师咨询,律师告诉我,叫我把答辩状和退股协议的复印件交给法院就行了,如果我没时间他可以代理我交给法院,我不出庭都可以,开庭时,我想我本来就退股了,跟我没关系,既然律师都这么说了,本来我在上班,学生还等着我,我就没必要去了。不过我叫我老公去,并叫他把原件带去,如果法院叫出示原件,他再出示。可是致始致终法院也没叫我老公出示原件,就这样法院就判了我连带责任,我问法官,我有退股协议,为什么要这样判,他说我事实不充分。我后来咨询相关律师,他们说我没出庭,藐视法庭,没有到庭陈述清楚,我说我写有答辩状呀,律师叫我上诉中院,我上诉到中院,中院判为维持原判,我到现在都还没想明白,为什么呀?是不是那个工人的儿子帮赤水市市长开车的原因吧!今天执行庭的叫我去,让我付钱,我说:猪场是我同学的,并且他还在经营,营业执照是他的名字,就是我在承担也不该我呀!如果我不承担,他们说:要强制执行,我就成了赤水市第一个强制执行的人民教师了。我不知道是我没有履行法律责任,还是什么?就是判死刑,也要我死个明白呀!我没出庭确实是我不懂,听了律师的话,那也判我藐视法庭的罪呀!这与合伙应该没关系吧!我是老老实实的教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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