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拆迁后确权
更新时间:2012-04-13 16:16:46
问题描述:
甲方房屋在拆迁前半年经过公证赠与给乙方和丙方(乙丙为父子)两人,因乙丙二人长期在此房居住故甲方未实际交付房屋及产权证书给二人,拆迁时依据甲方自身条件及乙丙加建房屋分得安置房两套,由甲乙提供家庭无纠纷承诺,各选择一套安置房,后双方各自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待回迁后乙丙双方提出据赠与公证,甲方的安置房及拆迁补偿均应归乙丙所有,请问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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