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更新时间:2012-04-13 16:41:22
问题描述:
您好!我的合伙人2010年在株洲中国城购进一批品牌男装,在怀化洪江市开店销售。当时株洲经销商提供有商标注册证书、特许加盟书(加盟书上双方没有签字,但落款处有生产厂家的公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等相关资料。没有签订其他供销合同,但我保存了进货票据。2012年2月我的合伙人把店子股份全部转让给了我,2012年3月这批服装被洪江工商部门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全部扣押并要处罚款。问题1:我该怎么去维权?(我认为我也是一个受害者,这批服装进货时是我合伙人经手,关于商标是否侵权我根本就不知情,我保存的进货票据上票头印有株洲经销商的店名地址电话联系人、客户写的是我合伙人名字) 问题2:我如果放弃我的店铺直接关门走人,我要承担哪些责任,有些什么后果?(我店铺生意很差,无力承担罚款) 问题3:我是否可以向我的上级经销商索赔? 万分感谢您,望您从百忙之中帮我解决这些疑惑,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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