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更新时间:2009-11-02 20:23:05
问题描述:
我是在亚细亚数码港2楼开的小店主要经营MP3 MP4 MP5和电脑的周遍配件 比如鼠标 键盘等... 下午2点左右 工商局来人 说检举有人检举我 说我犯有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我店里是有部分贴有IPOD的MP3 MP4商品 货的来源是09年06月我在啊里吧吧认识的一个网友说这款贴有IPOD的MP3 MP4会很好卖 我觉得款式也不错 最重要是价格便宜 平均每台进价85元 我就相网友在网上购买了3个想放店里看看 好不好卖 生意人 多一个款式摆摆样子 也好 今年9月底份这个网友又联系我说 10.1号备点货我这里有新款式 我看了一下 觉得还不错 都很好看 共6个款式 我再次以平均每台85元的价格 相网友 网上购买大概共计70台左右 后来10.1生意一般 到10月29日止也只卖出8台 10.29工商收走了 我店里的所有印有IPOD品牌的货品 MP3 MP4 共计六十五台
10月30号下午 我到宁波工商行政管理局 做笔录 我如实告知 给我做笔录的工作人员
也提供了 所有单据 进货途径 工作人员叫我回来等通知 我想问 像我这种案子会被怎么处理 会被罚款吗? 怎么才能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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