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屋为产权房归男方所有,男方可不可以通过起诉强制执行,有没有权利得到房产的一部分.
更新时间:2012-04-11 09:39:39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在婚姻期间继承男方父亲的一所房屋,现在离异男方想卖房子,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屋为产权房归男方所有,在民政局开出的离婚协议,民政局有备案,男方想卖房子需要我签字,我想知道如果我不签字可不可以,男方可不可以通过起诉强制执行,我还有没有权利得到房产的一部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