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房赔偿
更新时间:2012-04-10 21:32:39
问题描述:
我在2010年4月份买的房子,按照合同要求交房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我的房子是在最后一层,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子多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最严重的是屋面多处出现渗水,我们要求其修补,到了2012年3月26日才弄好,延期交房56天,按照合同写的是到最后交房的第二天算起延期天数,以房屋的总款额的万分之一的每日赔付,但开发商要求我们以书面形式,请问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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