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起诉离婚。5月4日开庭。我该咋样答辩。。请求帮助
更新时间:2012-04-10 10:29:01
问题描述:
下面是男方的起诉书:
原告:男方
被告:女方
第三人:我的父母
诉讼请求:1。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被告与第三人返还以婚姻像原告索要的财务款45000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与2011年元月31号办理结婚手续。
与2011年正月20举行乡俗典礼。结婚后感情一般。未生子女。
被告与原告结婚后不目正业,每天不是上网就是逛街。回家没
几天就出走,出走期间断绝与原告联系,5天后又回来。就在
2011年5.29,被告与原告,因原告不让被告出走,发生争执。被
告又离家出走。直至2012年2月才出面,但住在娘家不回家。现
被告又和原告联系,要求办理离婚手续。原·被告夫妻关系
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破裂。
为此。根据婚姻法。。。。。。。。。
以上起诉书合理吗 ?里面写的好多都不是他说的那样。。我该咋办。。求。律师为我简答。。弱女子非常感谢。。愿请你为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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