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租人(转让人)需要向公司缴纳租凭管理费合理?
更新时间:2012-04-08 16:24:15
问题描述:
原承租人需要转让铺子给他人使用。转让人需要向公司交纳租凭管理费。
租凭管理费的标准:
转让人获得房屋使用权权时间 :2010年之后
转让人获得使用权方式 :转让或者非转让获得
租凭管理费交纳的标准:转让费的10%
而2009年01.01 到2009 12.31 需要交纳的转让费15%
2008年01.01-200812.31 需要交纳的转让费20%
2007年01.01-200712.31 需要交纳的转让费25%
~~~~ 这样的收费合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