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方面的经济纠纷问题
更新时间:2012-04-03 21:37: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2年3月底4月初联系了一家软件开发方向的培训学校,主要与其中一位老师进行了联系,该老师对我电话承诺了,可以先培训后付款,并且保证就业,如果出现培训完成后能考核合格,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时间里就业,就会全额退款;在我和她的邮件往来中有提到这些;基于她对我做出的承诺,我是打算参加这项培训的,然后我就来到该培训学校所在的城市,打算签署协议参加这项培训;但是来到后,他们先让我申请一个银行贷款,通过贷款的方式在就业后偿还贷款,并解释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后付费的培训方式,跟之前她们跟我解释(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引导我理解的后付费的概念不一致;最主要的出入是关于违约后全额退款的承诺,他们的合同根本没有体现,而且对于就业的保证条款可以说没有任何保证,但又给人描绘出一个很好的愿景,但对于他们若不能实现的情况都是尽可能的写出了因为学员的因素造成的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但对于他们自己几乎就是很松的要求,若做不到,按照合同根本也找不到制约他们的条款;对于这种协议我当然不能签署,所以也就没有办法培训,但我是因为他们的承诺来到的这个城市,导致我花费了金钱,精力和时间,对于这种情况我产生的来回路费,以及在这边产生的临时住宿费用,还有行李托运等这些费用的损失,我能让他们来承担吗?我到他们处一去他们就先让我办理入学手续,我已经交了部分学费及学杂费,共计1600元,我还未向他们索要,收据留着,他们说这1600元钱我可以随时找他们要,但是我想留作证据,不然我手上就没有任何到过他们学校的任何凭证了,这样做有用吗?希望能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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