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前期物业管理协议
更新时间:2012-04-03 19:30:24
问题描述:
我在06年交房的时候与物业公司签定了一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协议上写了该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但当时物业公司并未把属于业主的那份协议交给业主保管,由于物业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霸王行为,所以我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要起诉我,它给我复印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书,用的是5张A4的纸,其中只有第1、5张有我的签字,而2、3、5张有关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标准以及业主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内容的部分都没有签字,请问各大律师:1、物业公司在签定协议的时候,没有及时把另一份协议交给业主,它违法了吗?2、我在答辩时,能否提出物业公司可能把2、3、4张的内容随意修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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