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社保金
更新时间:2012-03-28 11:41:25
问题描述:
我是2009年3月在一家私人开设的摄影工作室任化妆师 到2010年1月老板才开始帮我加金 到2010年10月才开始和我们签订一年的合同 (之前都没有定过合同)合同到2011年10月底结束后 老板把我们转成兼职性质的化妆师 也就是不签合同 也不帮我加金 这样我又做了1个多月 到12月中旬我身体不适提出休养一段时间 也就等于无形中离职了 所以我提出让老板将我2009年开始到年底的10个月的社保金补给我 催了几次 老板都找借口回避 所以我想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因为订合同的时候老板将法人代表转成她表妹了(也在一起工作的 但是还是老板在掌权的)我不太清楚是否他们会赖掉我的社保金 还有就是我多做的一个月没有定合同的是否也可以要求补偿?我有物证 也有人证 但是人证当初也是没有定过合同的 他们会不承认吗?(人证都已离开公司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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