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精神病要离婚
更新时间:2012-03-29 13:40:32
问题描述:
两人结婚一年,有一个6月大的小孩,小孩2月大开始,女方及其家人就对小孩不闻不问,现提出离婚,要男方赔偿三万块,小孩归男方,不承担抚养费,但女方及其家人想见小孩的话,男方得带出来见。男方打工,月收入2000左右,养小孩已经很困难,女方不但不抚养小孩,还要求男方赔偿三万。请问您这样的情况,小孩可以送儿童院吗?要是上诉法院,大概会怎样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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