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因为双方在外地,银行推荐委托公证,受委托人是银行推荐的按揭服务公司,买主根本不认识;这种情况对买主的风险是什么?能进行这样的委托么?
更新时间:2012-03-27 16:24:17
问题描述:
我们这是婚后购买的首套房,因为我们两个都在外地,很多手续都不能亲自办理,所以因为推荐我们进行委托公证,并签了委托书,其中条款如下:
现委托受委托人为合法代理人,任一受委托人均可以委托人之名义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上述房屋的下列第(1)、(2)、(3)、(4)、(5)合计(5)项手续及签署有关文件:
1. 对上述房产签署各种有关文件。
2. 为委托人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上述房屋的买房交易过户手续以及在广州市房地产登记所办理上述房屋的办新房地产证、抵押登记及领证、交费等手续。(包括查册、改错、更正、交易过户、交税费、登记、领证、调档、签署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
3. 代委托人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手续。办理公积金查询手续(包括查询、打印明细)
4. 为委托人办理退案手续。
5. 受委托人有权代办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及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
受委托方在办理上述事项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为止。
受委托人是银行推荐的,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且有好几个受委托人;
我和先生当时因为签了大堆协议,又因为不懂相关流程,都懵懂地签了,现在再看条款觉得风险较大,现想咨询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银行这样推荐是否属正常?我们是否该继续这份委托还是撤销委托?
因为我们现在这份委托书还没有去公证,还是可以变更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