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伤医疗弗和伤残补助金
更新时间:2012-03-24 10:53:14
问题描述:
我经人介绍到本村一个体工厂上班三个月,用人单位未与我订立劳动合同,三个月后一天我在操作机床时将我的右手中、环指压伤,两次住院手术共花去我六千元,但用人单位说只给我按保险公司上的险补助,大概不超过两千元。他也不给我说是什么险。还说除此之外什么也不管,我多方找村人调解未果,现已我起诉到本县劳动争议仲裁庭,仲裁庭已查明双方己存在劳动关系并已裁决确认,但这时用人单位又请律师将我诉到本县法院,失口否认仲裁已确认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答辨,怎样才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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