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工时制度对劳动者有效吗?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吗?是否可以认定约定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更新时间:2012-03-20 10:12:10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签定的是标准工时,实际执行的是经劳动部门审批的综合计算工时制,但综合计算工时制没有经过程序向劳动者公式及同意,请问这样的工时制度对劳动者有效吗?另外工资一栏中约定的工资金额没有注明包含加班费,公司发放工资时却说里面也包含加班费,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吗?是否可以认定约定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并以次作为加班费的计算依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