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的权利
更新时间:2012-03-17 21:40:33
问题描述:
本人49年来,从结婚到离婚戸口在村未予变动,第二轮承包土地至今享有承包土地同等资格。可七年来所为的村民自治,剥夺了我母子二的所有权益,约人民帀壹拾陸万元,妇女保障法,村民自治法和宪法规定我都有分配权利。可都被无情剥夺。到法院他说不能受理,到县政府又被街道叫回来,说他们能调解,法可说来说去还是三委会自治说了算。我想他们都曲解了自治法的意思。我儿子23岁又是个弱智呆子,我是低保户。怎样才有出路?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