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因女方要求离婚打击太大患精神病,女方有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2-03-15 22:54:49
问题描述:
你好,律师!
结婚一个月,女方得知男方有乙肝,就冷落对方并男方婚前没有告知此事怀恨在心,于是偏回娘家,男方多次去看望,并动员家长还有村干部去女方娘家去接,都不肯回,执意要离婚,有一次男方又去肯求女方回家,还拿的玫瑰花和戒指,女方不但不领情还一门摔在他脸上,男方当时是打了女方几下,女方于是偏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但婚后两人并无收入,男方结婚花费七八万,男方家长给的钱全在女方手中,花掉一些,存折上还有25000,男方要求女方拿三万出来,女方不同意,法院暂判不离.
男方由于此事经受打击太大,导致患了精神分裂症,现在女方对离婚一事也置之不理,对男方患病也不知,请问男方该不该上诉,还是等女方上诉后再应诉,现在男方患此病女方有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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