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福利
更新时间:2012-03-10 16:07:05
问题描述:
我妈妈是该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户口一直在该村,从未移动过,十几岁时在村集体参加劳动;80年代去一家镇办企业工作,没有办理招工手续(如填写招工审批表等手续);90年代该企业倒闭,补贴给我妈妈几千元;现在我妈妈到了55岁退休年龄,要求村里发放退休金(村集体给退休的村劳力发放的退休金)。但是村书记已被买断工龄为由,不发放退休金。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那几千元钱是工厂发放的安置过渡费,跟买断工龄有什么关系?且户口一直在本村未移动,一直是该村村民。希望律师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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