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2-03-06 18:44:46
问题描述:
您好,夫妻婚姻关系20年以上,共同拥有房产一套,其中男方出资2/3,女方出资1/3(房子在男方名下)。目前有三个问题:
1.男方子女想卖掉目前的房产,按比例偿还女方,然后购买新的房产并且放在男方子女名下。新的房产是否与女方再无其他关系?女方是否可以要求居住?
2.如果维持现状,男方子女按比例偿还女方出资款后,希望证明当前房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获取何种文件或采取何种手段(例如过户等)?成本分别是多少?
3.因女方为男方子女继母,其并未尽到赡养义务,关系也非常不好。如果男方过世,男方子女是否可以不再与女方有任何关系,而由其女方子女进行赡养?
期盼您的答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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