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没有打款,也没有发货,这个合同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2-03-02 19:38:47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三年,可是在2011年尾说不做了辞职,老板再挽留让在春节期间考虑,在初七的时候顺便打电话拜年与不做的结果告诉老板,老板听这话后挂了电话!我也很气,不在他公司做人情味也没有了,刚好初八时候有在年前签订的合同客户就说快订货了,我又让与另外的公司签订了合同,把那个单自己做了,都是我签订的,这样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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