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借条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03 08:17:28
问题描述:
前提:我老婆曾在2011年8月份赌博输钱估计60万左右。
老婆在2011年12月14日起诉离婚,我到庭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书下来不予离婚;在2012年1月份因老婆要求卖掉宁波凤凰新村一套房子(59万),买方是按揭贷款,现在贷款已批下来到老婆工商银行卡里,现在工商银行卡在**房产中介所里(那银行卡是要我和我老婆签字后才能给我老婆);按我和老婆协商那35万元钱给我13万;
问题出现:我老婆现在不想直接中介那里划款给我13万,说要等到离婚后才给我13万;而我又不同意先离婚后给我13万;目前就这样僵持着。
我中午和她商量;叫她写张13万元的借条;我收到借条后跟她一起去中介所把那35万的卡取出来,她也基本同意;等离婚后,她把13万钱给我,我再给她借条。
请问律师:1、目前情况我叫我老婆写借条合适吗?
2、如果我和她离婚了,她不把13万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我们房价一共59万,去掉我们的按揭12万不到,买房定金我得到了1万,加后面商量后的13万(我老婆要我一次性付5万的小孩抚养费,其他6万的债务),我共得房款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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