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开始时首付说好百分之30交完后合同也签了现在让再补百分之10,说是银行的事。我可不可以不交呢?
更新时间:2012-02-28 17:59:30
问题描述:
买房子开始时首付说好百分之30交完后合同也签了,买房子时售楼小姐说她们帮办代款,我也把代款须要的才料都给了售楼处,然后今天打电话告诉我,现在银行得交百分之40首付了,让我补百分之十,我可以不补吗?这样开发公司是否构成欺骗我了呢?合同上没写类似多退少补就不算违约!或者以银行批准的贷款为标准!这样开发公司是否构成欺骗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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