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考虑到孩子现在已经复婚。好象就是房子动过了就不能过户。有没有法律效力?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2-02-24 16:26:32
问题描述:
去年因为老公的出轨我们离婚了,事后考虑到孩子现在已经复婚。当时商定为了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也表示我老公要好好过日子的决心,我公婆决定把他们的两间三楼写于我们夫妻的名下,并且另外再写上一张协议,表明如果由于男方出轨导致将来婚姻解体,两间房屋归我跟女儿。我们的房子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当时我公公去办的时候那边的人说因为我们的房子上次翻新过,以前2楼,现在3楼,并且前面土地有点往前推出来了,好象就是房子动过了就不能过户。我现在就是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采用什么方法才能达到我们当时商量好的目的呢?如果我们两个,再加个我公婆,另外再找两个双方的亲戚做公证人,签个协议,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需不需要律师在场?如果写协议的话,这个协议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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