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过错方索要精神赔偿
更新时间:2012-02-23 12:36:5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江苏人,91年结婚20年未登记,在沈阳打工五年,想在沈阳起诉离婚,因对方离家出走四年,今年春节回到江苏为了离婚补办结婚证后,对方本是过错方,有保证书为证,但索要青春损失费才肯离婚,我现在只有农村自建房一套,及债务,可否在沈阳起诉离婚并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对方保证书上写明再犯则家产一分不要,法律支持这个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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