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及退股合同
更新时间:2012-02-22 16:24:20
问题描述:
门面租赁合同是合伙人和房东签订,但由于现在要交房租时合伙人联系不上已有7天,现在我一个人也不敢独自交上房租,怕合伙方有转让权利,合约上写明房租超过一星期不支付的话房东有权利收回门面并合同失效(还剩2天为一星期到期),如合伙人到期仍然联系不上的话,要怎样可以合法转至我与房东继续签订合同?
如我与房东签订合同后,合伙人出现选择退股,该让他怎样写退股协议为有效?现合伙人母亲提出退股意向,如让其母亲或直系亲人方代签订是否有效?是否该报警备案证明合伙人失去联络失踪?(当时开办的是个体经营合伙方也未签订任何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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