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12年今分手能否要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2-02-21 08:41:40
问题描述:
蒋某(女)与李某(男)同居12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蒋某来男方家中前有一小孩,但有女方老家抚养。同居期间,女方为男方怀有一小孩,但因宫外孕未能成功生育,并导致蒋某终生无法生育。手术期间男方在家属栏签字并承诺一辈子照顾蒋某。但12年以来,李某总以各种缘由拒绝办理结婚登记。2011年,李某以蒋某未能生育为理由与另外一名女子同居,并以女子怀有其小孩为由,将女子带回蒋某与李某共同的将家中,意将敢蒋某出户。现蒋某与李某与无可能和好,请问,如将分手,蒋某该有什么样的报酬?两人共同财产不多,一座大约5万元的一层楼砖房,及简单家具等。女方为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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