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差额
更新时间:2012-02-19 10:08:47
问题描述:
我老公于2010年12月27日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亡,2011年1月认定工亡。单位没有按死者实际工资而是以人均工资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社保局已按新工伤条例的规定赔付了39万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和1万多的丧葬费,但是按省人均工资核算的抚恤金,对这个亲属供养抚恤金差额该谁来承担呢?单位不愿意补足这差额,说当时购买时是社保局让他们按人均工资买的工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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