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起诉人民医院
更新时间:2012-02-19 21:16:4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2010年12月13日,因自己不小心摔地右脚股骨股折,2010年12月15日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骨折手术,手术后在医院住了15天院,医生建议说可以出院了,我父亲出院后手术的伤口以直未愈合,当时打电话给当地人民医院主科医生建议去小医院看是不是伤口有线接,之后去小医院也去医治了伤口,回到家又修养3个多月,伤口还是不能愈合而且还比以前还要严重了,当地人民医院,叫我父亲去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是伤口感染化胧,医生建议需要做手术才能愈合,然后又做了第2次手术,之后回家又修养了半年左右,伤口还是没能全逾,问主科医生,医生跟我们的解释是说因为脚里面的钢板有排斥作用,伤口不能愈合,只有把脚里面的钢板取了自然就好了,又过一个多月去医院复查医生说里面骨头没长好,还需要等几个月长好了才能动手术,最后我看我师父一直未能愈合,我就去另一家好一点的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右侧股骨坏死,还有可能有股髓炎症,医生说是当时的人民医院做手术未成功所因起的,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去起诉当地的人民医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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