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承包的纠纷
更新时间:2012-02-20 21:18:33
问题描述:
我家在二十几年前响应政府号召发展果树,承包了村里专门用来发展果树种植的土地六亩多,当初合同约定第一次承包期是十年,合同到期以后再续保,在承包费相同的情况下我家有优先承包权。(如有承包费高于我家的土地承包给出价高的,但是必须补偿给我家最近三年的收入,因为种果树头几年没有收入)但是后来由于村里领导经过几次选举换届,村领导已不是原来的村领导,第一次的合同到期以后继任的村领导并没有按原先的合同继续续合同,而是又重新起草了一份合同,把承包户的很多优惠条款去掉了,而且承包期只有六年。并且非签不可,不签算自动放弃,没办法也只好签了。这次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再签合同,并不是我家不愿意签合同,而是村里不签,只是每年交承包费,我家总是积极上交,没有一年欠费。就在今年春天村里突然宣布要收回我家的果园,再转包给外村的种苗木,并且不与我家协商果树的赔偿,单方对果树的数量、大小做出统计,而且以村里资金不足为由拒不按国家规定做出赔偿。请教各位律师老师,村里这样做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侵犯了我的那些合法权益?我家是否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包这块土地的权利?我在这里先谢谢各位提供帮助的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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