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权
更新时间:2012-02-17 17:38:11
问题描述:
我与2010年11月离婚,13岁的儿子归我前夫抚养,我每月给孩子300元生活费。离婚时未提到探视孩子的事,离婚后前夫及他的家人不允许孩子我俩见面,包括孩子上学下学都是他们接送,就是为了不让孩子我俩见面,在学校门口屡次发生冲突,也多次经派出所调节,还是一样,就是不让孩子我俩见面。孩子在QQ里给我留言,让我起诉挣回他的 抚养权,看见孩子在QQ里给我发的痛哭的表情,我真的不好受, 我知道就是我起诉要回抚养权,他们也不会把孩子给我的 ,于是我申请了探视权。法院在2011年的8月开庭判决,孩子每周跟我共同生活一天,可是他家还是不让我见孩子,我要求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说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我是一个母亲,也只能偷偷地在远处看着孩子,可是孩子也需要母爱呀,这一点他们不想我不能不想,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已经够深的,我不能再让孩子得不到母爱。我真的 无助, 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